近期,,全國多地出現一種新的電信詐騙贓款轉移方式,,詐騙團伙采取“線上詐騙+線下取款+網約車/閃送投遞”的組合模式進行詐騙,。在獲取受害人信任后,,要求受害人到銀行取款或者購買黃金,,隨后安排周邊區(qū)域團伙線下取款,、取貨,或通過出租車,、網約車,、貨拉拉及同城閃送、跑腿等方式將財物運往指定地點達到轉移贓款贓物的目的,。為積極應對這一全新作案手法,,遂寧市全市公安機關,、銀行金融機構共同開展大額取現預警排查工作及時發(fā)現潛在受害群體,緊急開展預警勸阻和資金攔截工作,,全力守護轄區(qū)群眾的錢袋子,。
案例一
11月2日,遂寧反詐中心研判發(fā)現安居區(qū)有群眾大額取現,,疑似被騙,。遂立即推送安居反詐中心跟進核查,安居反詐中心迅速啟動警銀機制開展現場核實,。
經查,,受害人張某遭遇婚戀交友類投資理財騙局,對方冒充現役軍人,,稱掌握了某平臺的后門,,可以穩(wěn)賺不賠,邀請張某參與虛假網絡投資賺錢,。張某被對方的甜言蜜語所迷惑,,立即從當地信用社柜面取現10萬元,欲連同家中1.5萬元現金共計11.5萬元放入紙箱內封好,,通過貨拉拉運送至詐騙團伙指定地址,。民警通過對張某開展反詐宣傳,成功讓其意識到被騙,,為其挽回損失11.5萬元,。
案例二
11月7日,遂寧反詐中心經研判發(fā)現,射洪轄區(qū)疑似有群眾遭遇詐騙,,遂推送射洪反詐中心核查,。射洪反詐中心迅速啟動緊急核查機制,及時將正在與貨拉拉進行交接黃金的受害人攔截,,現場追回金手鐲兩只,為受害人挽回經濟損失3.8萬元,。
經核實,,受害人因遭遇兼職刷單詐騙,按照詐騙嫌疑人的指令,,欲將價值3.8萬元的黃金通過貨拉拉運送至成都指定地點,。
案例三
11月13日,遂寧反詐中心研判發(fā)現,,經開轄區(qū)疑似有群眾正在遭遇電信詐騙,,遂推送經開反詐中心跟進核查。經排查,,凸顯出疑似受害人蔣某,。民警趕赴現場時,,發(fā)現蔣某正將2.52萬元現金裝進一紙箱子交給貨拉拉司機,遂將其及時攔截,。
面對民警詢問,,蔣某堅稱自己未被騙,后民警在蔣某手機上發(fā)現網上刷單的APP及相關的聊天記錄,,民警隨即向蔣某詳細講解兼職刷單詐騙的作案手法及現實危害,,最終成功讓其意識到被騙,為其避免損失2.52萬元,。
警方提醒
一,、凡是空車帶貨的。需詢問發(fā)件人寄送物品信息,,并在發(fā)件人的見證下開箱驗視,,發(fā)現黃金、現金等貴重物品的,。
二,、凡是在各銀行網點、黃金珠寶店鋪(含大型商超金店)等附近接單上車,,空車帶貨的,。
三、凡是發(fā)件人行為異常,,尤其是上車后突然中途下車要求繼續(xù)將物品送至指定地點,,或空車帶貨途中改變送貨地點,或無正當理由主動另給好處費,,支付費用明顯不合理的,。
四、凡是收件人行為異常,,尤其是空車帶貨的訂單,,收貨時戴口罩、戴帽子,、穿雨衣等遮掩,、偽裝容貌,或不見面,、不現身收貨,,或到達指定送貨地點后又更改送貨地點的。
五,、凡是對物品有特殊包裝(常用紙箱包裹,、文件袋封裝,并標有“重要文件”“貴重物品”),且發(fā)件人索要司機身份信息,、拍攝車輛,、人員照片等異常情形的。
如遇有上述情形,,請務必第一時間撥打“110”,,對查證屬實協(xié)助公安機關挽回群眾損失或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的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給予表彰,。對違反行業(yè)規(guī)定,、平臺規(guī)則的,根據行為的性質,、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的嚴重程度,,給予相應行政處罰或取消從業(yè)資格,對參與“洗錢”構成犯罪的,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,。(來源:遂寧公安)